济南一女子两月内接连遇“偷窥”,心理受创:女厕安全如何保障?

近日,济南的王女士在短短两个月内,两次在写字楼公共女卫生间遭遇“偷窥”,让她产生严重心理阴影,甚至不敢单独如厕。她向媒体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希望引发社会对公共卫生间安全性的关注。

济南女子趁午休期间,上厕所遇偷窥

今年4月中旬,王女士在当地一个广场写字楼工作。午休时,她按惯例到公司楼内的女厕如厕,却突然从门缝下发现一个手机被伸了进来。这一幕把她吓得立刻提裤子报警。警方很快锁定并找到了一名涉案的外卖员,对方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提出赔偿。尽管事后害怕,王女士仍把这次经历当做偶发事件。

济南女子趁午休期间,上厕所遇偷窥

然而,仅仅过去两个月,类似的一幕再次发生。6月30日中午1点半,同事们午休期间,王女士因失眠独自前往卫生间。刚脱下裤子,便听到外面传来轻微的脚步声。警觉的她留意到门下有晃动的影子,便立即打开手机摄像头准备查看。不料,就在镜头对准门缝时,她看到一名男子竟然趴在地上偷窥。惊慌之下,王女士大声尖叫并迅速报警。该男子闻声逃离现场,但警方通过监控最终将其抓获,他是同栋楼一保险公司销售员,因侵犯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三天。

济南女子趁午休期间,上厕所遇偷窥

连续两次遭遇后,王女士出现了明显的心理创伤。在单位时,她不敢轻易去厕所,每天减少饮水,尽量少吃东西,只为减少如厕次数。如果不得不去,也必须和同事结伴,互相照应。

济南女子趁午休期间,上厕所遇偷窥

王女士表示:“大楼女卫生间距离出入口很近,还建在高台上,可厕所门下却有半头高的缝隙,这不是增加走光和被偷窥风险吗?如果都是全封闭式设计,不就可以避免这些事情了吗?”

她呼吁,相关单位应加强对公共女厕安全的重视,完善隔断和门的设计,保护女性隐私。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偷窥行为已属违法,根据相关规定,情节较轻可处5天以下拘留及罚款,严重者则有更重处罚。

对于此类现象,你怎么看?面对“偷窥”隐患,我们该如何保障女性在公共空间的基本安全?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看法。

注明:改编自原报道,尊重事实,注重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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