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第24集,万川矿业矿难发生后,李人骏把所有的事情联系在一起后,吓了一大跳,如果不能为万海案翻案的话,自己就真成了天龙集团的保护伞了。
其实,这个问题,在柳韵给李人骏安排生日宴时,兰景茗和柳韵就已经给李人骏做局了。

万海案就是禹天成4年前就布好的一个养肥再杀收割局,目标是万氏集团生产铜镍的矿山,剧中的其他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都是禹天成的棋子。

张文菁虽然被无罪释放,但东平已经没有她的空间了,就算张文菁去了江南市,也没有律所愿意接收她,禹天成的黑恶势力,力量太强大了,触角几乎无处不在。
乔振兴的妻子周梅,被学校辞退,她的孩子,也没有学上了。无奈之下,周梅来到省检上访,在这里,周梅见到了洪亮和孙向群。
正是周梅的这次上访,推动了《以法之名》后续剧情的进展。

万海被判十年零十个月,万海案被办成铁案,成了扫黑案的典范,省检张放带领各地市检察院同事前来东平取经学习经验。
介绍经验的,就是李人骏。
想到乔振兴、张文菁、洪亮说的话后,李人骏心里愧疚了,他停顿了一下,他并没有介绍经验,而是说起了乔振兴和谢鸿飞。
说完他们两个后,李人骏当场又表态要建立一支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铁军,由此也得到了全场热烈的掌声。
李人骏讲话时,张放始终在盯着他,李人骏心理和表情的微妙变化,张放捕捉到了。

万海案被办成铁案,万氏集团成了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们的盛宴,李人骏头上的代理二字,也马上要去掉了。
为了给李人骏提前庆祝,李人骏生日这天,他的妻子柳韵,在陈胜龙的会所,为李人骏安排了一场“家宴”。
柳韵是东平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人骏生日宴要请谁,她安排给了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孙飞。
去哪里吃饭,她是听了程子健的建议,选择了陈胜龙的会所。
参加这场“家宴”的有兰景茗、李人骏、柳韵、万海案宣判的女庭长温琴、孙飞、谢鸿飞以及许言午。

“家宴”的座次是这样的:兰景坐主位主持,兰景茗右边主宾位是女庭长温琴,温庭长右边是孙飞。
兰景茗左边副宾位是李人骏,李人骏后面是柳韵,柳韵后面是谢鸿飞。
因为这场酒宴是“家宴”,所以没有副陪,再加上李人骏柳韵是两口子,可以算一个人,所以,坐在最末尾的,就是市公安局局长许言午。
除了兰景茗,在场职务最高的应该就是许言午了,兰景茗“圈子”里的远近亲疏,已经一目了然了。
这次“家宴”,名义上是庆祝李人骏生日的,但本质上是办万海案的庆功宴,在这场肮脏的狩猎中,谁的功劳最大,也已经一目了然了。

谢鸿飞虽然中间出了插曲(被发现鸡窝里的金条),可兰景茗轻轻一句话,不但什么事也没有了,市检一部主任的位置,就算谢鸿飞没当上,代理主任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当李人骏的代理二字去掉时,谢鸿飞的代理二字,也应该同时去掉了。
许言午在万海案中几乎什么都没有干,并且还偷偷给了秦锋,乔振兴的活动轨迹图。
许言午这个角色,除非他藏得很深,不然他就是一个善于观察风向,善于明哲保身的老滑头了。
就是知道自己没有在万海案中“立功”,许言午才马上表态要尽快养好身体,尽快投入到“工作”中来。
许言午是秦锋在部队的老连长,甚至有可能还是侦察连的连长,他身体好着呢。

谢鸿飞给李人骏敬酒时,李人骏的反感全写在脸上了。估计,要不是兰景茗在场,李人骏早离场了。
酒宴中间,陈胜龙带着手下推来了蛋糕车。陈胜龙大大赞美了办成万海案的意义后,态度有些嚣张了,他请求让他来吹灭蜡烛。
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们的关系是很微妙的,在公开场合,黑恶势力对保护伞们是毕恭毕敬的,但在私下场所就不一样了。

万海案的黑活脏活都是陈胜龙他们干的,兰景茗这桌人,是负责合法化和洗白的。
在禹天成这边,保护伞不仅仅是保护伞,也是用来在关键时刻,除掉自己身边对自己有威胁的亲信的。
陈胜龙虽然叫禹天成老师,但是禹天成并没有把收割万海的全盘计划告诉他,陈胜龙知道后,表情和心态不对了。

陈胜龙虽然是天龙集团董事长,但他这个董事长,一半是打手,一半是用于挂名的傀儡,毕竟天龙集团的实际控制者,还是禹天成,以及和禹天成更亲的江远。
陈胜龙是不愿意当傀儡的,他争取到了熊磊后,和禹天成已经开干了!

李人骏已经意识到这场“家宴”上的座次问题了,他也想到了孙飞、谢鸿飞他们间的关系可能不简单。
《以法之名》后续剧情中,李人骏问了妹夫程子健和谢鸿飞通电话的事情,也问了为什么程子健和谢鸿飞的回答不一样后,李人骏决定重查万海案。
从经验交流会、生日“家宴”、以及李人骏后面的表现看,他应该不是黑伞。而只是个官迷,着急上位者。
而《以法之名》的大结局,也在这场“家宴”上了。

《以法之名》后面的剧情应该会这样推进:
万川矿业矿难发生后,省检这边根据省政法委书记严立诚的部署,开始调查万海案,李人骏这边也在调查。
善于观察形势的许言午,暗中站在了李人骏这边。陈胜龙本来想武力夺权,却被禹天成灭口。

洪亮和郑雅萍、李人骏、许言午一起调查枪万海案,最终让东平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浮出水面,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全部被一网打尽。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