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六十多岁,我才明白,人生有些事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

我叫高满堂,街坊邻居都叫我高大爷。

一辈子打铁,双手比别人家的砖头还厚实,握起来像两块粗糙的石头,裂痕里镶着几十年的铁屑和汗水。

老伴儿走了五年,孩子们都在外地,我一个人住在老街区的平房里,夏天漏雨,冬天漏风。

那是九五年初秋的事儿了。物价涨得厉害,工厂里发的退休金勉强够用,但我从不抱怨,人这辈子,能吃饱穿暖就是福气。

我每天清晨五点多起床,到附近的小公园晨练。那儿有一群和我年纪相仿的老头老太太,有的打太极,有的跳广场舞,有的就是走两圈,活动活动筋骨。

我呢,喜欢在湖边的石凳上坐着,手里拿个旧暖水瓶,里面泡着自家晒的枸杞茶。喝两口,看看晨光洒在湖面上,波光粼粼的,心里头也跟着亮堂起来。

就是在这样一个普通的早晨,我第一次注意到了王桂珍。

她是新来的,头发烫得整整齐齐的,不像有些老太太蓬乱花白,而是打理得很利索,染成了深褐色,像是刚从理发店出来。

她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运动服,那种九十年代初在百货商店能买到的涤纶料子,洗了多次还是挺括,裤腿下露出一双洁白的布鞋。

她跟着跳舞的队伍,动作不太协调,却跳得很认真,眉头微蹙,像是在做一道难题。

我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她几眼,她偶然间与我目光相对,冲我笑了笑,露出两排并不整齐但很干净的牙齿。

"新来的?"第二天早上,我主动搭话,递给她一杯我带的枸杞茶。

"嗯,搬来半个月了。"她的声音有点沙哑,却很温和,那种典型的北方女人的嗓音,带着岁月的沧桑和坚韧,"我叫王桂珍,您是?"

"高满堂,这一片的老住户了,从六几年就住这儿了。"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渐渐地,我了解到王桂珍也是一个人住,老伴儿三年前因病去世,有个儿子在南方,很少回来。

她刚从另一个区搬过来,是为了离儿子给她买的养老院近一点,说是等适应了就搬进去。但我能看出来,她并不太愿意住养老院。

那时候的养老院条件普遍不好,不像现在这么多花样。老人们挤在一起,像是在等待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大爷大妈搭伙过日子,20天大爷要分手,大爷:她洗澡2个小时养不?

"一个人在家多寂寞啊,"有一次她叹气道,手里捏着发黄的纸巾,指甲修剪得平平整整,"虽说儿子孝顺,隔三差五寄些钱回来,可隔得太远了,打电话也不是那么回事。"

我能理解她的心情。我的两个儿子一个在广州,一个在杭州,一年到头也见不着几次。

逢年过节他们忙,平时我也不想打扰他们。人老了,就是这样,慢慢地习惯了独处,却又害怕孤独。

大概是因为都是一个人的缘故,我和王桂珍很快熟络起来。晨练后,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附近的早点铺子喝碗豆浆,吃个包子。

那家早点铺是九十年代初开的,老板是下岗职工,靠手艺养家,价格公道。晚上排队取暖气票的人,常在那儿买份豆腐脑暖胃。

王桂珍总是要一个咸豆浆,一个素菜包,说是吃惯了,改不了。我则喜欢甜豆浆配肉包,她常笑我像个小孩子,嘴馋。

"都六十多了,还这么爱吃甜的。"她每次都这么说,眼角的皱纹随着笑容舒展开来。

"人这辈子,能有点甜头不容易。"我总是这么回答,然后故意咬一大口肉包子,让肉汁流到嘴角。

有一天早上,天下起了小雨,公园里几乎没什么人。雨不大,却很密,像一层薄纱笼罩着整个城市。

我撑着把旧雨伞,是钢铁厂以前发的福利,黑色的,边缘有些磨损,但还能遮雨。正准备回家,却看见王桂珍站在公园门口的屋檐下,手里拿着个小收音机,正在听早间新闻。

"没带伞?"我问,走到她跟前。

她点点头,有些不好意思,收音机里正播报着煤炭价格上涨的消息。

"我送你回去吧,"我说着,把伞往她那边倾斜了一些,"反正也顺路。"

其实并不顺路,她住在东边的筒子楼,我在西边的平房区。但那会儿我就这么说了,像是有什么力量驱使着我,让我不愿就此分别。

一路上,我们共撑一把伞,走得很慢。雨点打在伞面上,发出轻微的啪嗒声,像是某种古老而简单的音乐。

街上的行人不多,偶尔有自行车铃声从身边掠过,车轮溅起的水花打湿了我的裤脚。我突然感到一种久违的温暖和安心。

送她到楼下,她邀我上去坐坐。我本想婉拒,毕竟那年头,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还很重,邻居们的闲话我可不想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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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说:"刚买了些蜜枣,自己吃不完,你尝尝。那可是新疆的,儿子托朋友带的,硬是让我收下了。"

这是我第一次进她家。北方的筒子楼,是那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的工人宿舍,一梯十几户,每户一个房间,公用厨房和卫生间。

王桂珍住在四楼,没有电梯,楼梯又窄又陡。她上楼时,一步一停,气喘吁吁,我走在后面,生怕她摔倒。

房子不大,也就十几平米,但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一张单人床,一个衣柜,一张小方桌,两把椅子,墙上挂着她儿子的照片,窗台上摆着几盆绿植,阳台上晾着刚洗的衣物。

虽然简陋,却有家的味道,不像我的房子,虽然大一些,却总是乱糟糟的,像个仓库。

她泡了茶,拿出蜜枣,我们坐在小方桌前,说着各自的过往。窗外的雨声渐渐小了,阳光从云层中透出来,在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退休前做什么工作?"我问她,捏着一颗蜜枣,甜香溢满口腔。

"纺织厂的,干了三十多年。"她回答,轻轻摩挲着茶杯,"手艺人,负责修理织布机,厂里的女工都叫我王师傅。"

我点点头,有些惊讶:"我以为你是做文职的,手这么细。"

"一开始也是粗手粗脚的,后来慢慢练出来了,修织布机需要灵巧的手指。"她笑了笑,"你呢?看你这手上的茧子,是干什么的?"

"我在钢铁厂,打了一辈子铁。"我伸出双手,掌心厚厚的茧子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粗糙,"这双手,能分辨出铁的温度,知道什么时候该锤,什么时候该停。"

"怪不得手上茧子那么厚。"她看了看我的手,眼神中带着一丝敬意,"咱们都是工人,踏实人。"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从工作聊到孩子,从过去聊到现在。她告诉我,她老伴是公交车司机,为了赶末班车,在雨夜出了事故,留下她一个人。

而我的老伴是因病去世,生前一直在钢铁厂食堂工作,做一手好菜,家里来客人时,总能让大家吃得满意而归。

不知不觉,外面的雨停了,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影子。时间过得真快,仿佛有人偷偷地把时钟的指针往前拨了一大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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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快中午了,是那种上发条的老式挂钟,滴答滴答地走着,节奏稳定,像是在计量生命。

"要不,在这儿吃个午饭再走?"她提议,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我做了点家常菜,虽然不怎么样,但总比你回去自己弄强。"

就这样,我留下来吃了午饭。她的手艺确实一般,但胜在家常。清炒卷心菜,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一碗紫菜汤。

简简单单的三菜一汤,却让我吃得很满足。这是老伴儿走后,我第一次在别人家吃这么舒心的一顿饭。饭桌上,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像是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

从那以后,我们经常一起吃饭。有时候在她家,有时候在我家。我家虽然是平房,但胜在有独立厨房,不用和别人共用,做起饭来更方便。

渐渐地,我们有了一种默契:她负责洗菜切菜,我负责掌勺。她做的饭菜总是差那么点火候,而我在钢铁厂掌握火候的经验用在炒菜上,效果出奇的好。

锅铲在我手里,就像是锤子一样趁手,知道什么时候该翻炒,什么时候该收火。每次我做完菜,她总会赞叹不已,说这味道比食堂的好多了。

一个月后的一天,她来我家做客,看见屋顶角落有个漏雨的地方,水迹顺着墙壁流下来,在墙上留下一道难看的印记。

二话不说,她回家拿来工具,帮我修补。一个小梯子,几块补丁,还有从楼下小卖部买来的502胶水,她像变魔术一样从布兜里掏出来。

我站在一旁递东西,看着她娴熟的动作,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她个子不高,站在梯子上显得有些摇晃,但手上的动作却很稳,像是做过千百次一样。

"你怎么会修这个?"我好奇地问,递给她一块抹布。

"一个人久了,什么都得学着自己来。"她笑着说,擦了擦额头的汗,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老伴在世时,家里大大小小的活都是他干,他走了后,我才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慢慢地,就都学会了。"

我点点头,深有同感。我老伴儿在世时,从来不让我进厨房,说我是大老粗,会把厨房弄得一团糟。

她走后,我才逼着自己学做饭,一开始连煮面条都糊锅,现在倒是能做出几样拿得出手的菜了。人啊,到了一定年纪,什么都得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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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不知不觉中,我和王桂珍已经形成了某种生活习惯。早上一起晨练,然后一起买菜,轮流在对方家里做饭吃。

那时候,菜市场的菜价不高,两个人的伙食费一天也就几块钱。白菜、土豆、茄子,加上偶尔买点肉,日子过得简单而充实。

下午有时候一起去看看电影,那时候老年人半价票,三五块钱就能看一场。或者就在家里看看电视,说说话。

我有台二十一寸的彩电,是儿子结婚时给我买的,虽然不是最新款,但看起来也清楚。每天下午三点,我们会准时守在电视机前,看《今日说法》或者《回家》这样的节目。

老杨是我多年的邻居,看到我和王桂珍走得近,有一天专门过来打趣我。他穿着一件褪色的蓝格子衬衫,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是厂里的老技术员,退休后在社区当义工。

"老高啊,看你这阵子春风满面的,是不是有好事啊?"他坐在我家的小板凳上,喝着我泡的茶,眼睛滴溜溜地转。

我装糊涂:"什么好事?最近就是退休金涨了点,一个月多了三十块钱。"

"别装了,"他拍拍我的肩膀,茶水在杯子里晃荡,"大家都看出来了,你和那个王大妈,挺般配的。她是纺织厂的吧?我记得以前见过。"

我心里一惊,连忙摆手:"别胡说,我们就是普通朋友,互相有个照应。这年头,一个人在家多不方便。"

老杨意味深长地笑了笑,露出一口黄牙:"行行行,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过,老高啊,人这辈子不容易,能找个伴儿晚年作伴,是福气。别错过了好机会。"

我没接他的话,但心里却泛起了涟漪。我和王桂珍,真的只是普通朋友吗?每天见面,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一起去公园,这样的生活,已经成为了我日常的一部分。

转眼到了深秋,天气渐渐转凉。我们晨练的时间也推迟了一些,从五点变成了六点。北方的秋天来得快,树叶一夜之间就变黄了,风一吹,满地金黄。

这天早上,王桂珍没有来晨练,这可不像她。以往即使下雨,她也会准时出现,撑着小花伞,站在公园门口等我。

我有些担心,晨练结束后直接去了她家。楼道里黑暗而潮湿,墙上的涂料剥落了一块又一块,露出下面灰色的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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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了好几下门,她才来开门。只见她穿着睡衣,脸色有些发白,头发散乱着,没有往常的精神。

"怎么了?"我关切地问,站在门口,不敢贸然进去。

"没事,就是有点感冒,头晕。"她虚弱地笑了笑,扶着门框,"昨晚没睡好,一直咳嗽。"

我二话不说,转身下楼买了退烧药和一些容易消化的食材,回来给她熬了粥,又用湿毛巾给她擦额头。

那时候,家家户户都有点常备药,但像感冒药这种,还是得去医务室开。我在附近的社区医务室排了半小时队,才拿到药。

回到她家,看着她吃了药,躺下休息,我才放心地离开。出门前,我还特意往她的暖水瓶里倒满了热水,放在床头柜上,方便她随时喝。

晚上,我又去看她,带了些炖好的鸡汤。那时候,鸡肉还不便宜,一斤要七八块钱,是我特意从菜市场最里面的摊位买的,据说是散养的土鸡,炖出来的汤奶白奶白的。

她的气色好多了,坐在床上看电视。房间里点着一盏小台灯,光线有些昏暗,但温暖。看见我来,她的眼睛亮了起来,像是黑夜里的星星。

"谢谢你,老高。"她说,接过我递来的保温桶,"真是麻烦你了,一大把年纪还跑前跑后的。"

"说啥呢,这有啥麻烦的。"我把鸡汤热好,盛了一碗给她,香气弥漫了整个房间,"多喝点,明天就好了。我炖了两个小时呢,炖得骨头都酥了。"

看着她小口小口地喝着汤,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如果以后能一直这样照顾她,该多好。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像野草一样,在心里生根发芽,再也拔不掉了。

也许是这个念头太强烈,我竟不自觉地说出了口:"桂珍,我们……我们要不要搭伙过日子?"

她愣住了,手中的碗差点掉下来。我连忙接住,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就是那个,两个人一起生活,互相有个照应。你看我们都一个人,在一起也热闹些,费用也能省一点……"

我语无伦次地说着,心跳得厉害。这是我第一次向她提出这样的建议,连我自己都没想到会这么冲动。

她沉默了一会儿,碗里的汤渐渐冷了,表面浮起一层薄薄的油花。然后慢慢地说:"老高,这事不着急,我们再想想吧。这种事,得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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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不再多说。但从那天起,我心里便有了一个小小的期待,像是种下了一颗种子,期待它发芽、开花。

又过了几天,她的感冒好了,我们恢复了之前的生活节奏。只是,我总觉得她有些心事重重,不像以前那样自然。

有时候我们聊天,她会突然走神,看着远方发呆。我问她怎么了,她只是笑笑,说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些往事。

终于有一天,她主动提起了这件事。那天,我们正在公园的长椅上坐着,看着早晨的阳光穿过树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老高,我想清楚了。我们可以试试搭伙过日子。"她突然说,声音很轻,像是怕被别人听到。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真的?"

她点点头,脸上有些红晕:"但是,我有个条件。"

"你说。"我坐直了身子,全神贯注地听着。

"我们各自保留自己的住处,轮流住对方家,看看合不合适。如果不合适,随时可以回到原来的生活。"她认真地说,眼睛直视着我,"我们都不年轻了,习惯都养成了,不能贸然改变。"

我爽快地答应了。我知道,这是一个谨慎的决定,也是一个明智的决定。毕竟,我们都已经习惯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贸然改变可能会带来不适。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搭伙过日子"的生活。第一周住她家,第二周住我家,轮流着来。

刚开始几天,一切都很美好。我们一起买菜做饭,一起看电视下棋,一起说笑聊天。我给她讲工厂里的趣事,她给我讲纺织厂女工们的八卦。

晚上,我睡沙发,她睡床,虽然有些不便,但也充满了新鲜感和期待。我们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份来之不易的亲密,像是呵护一朵易碎的花。

然而,好景不长。大约到了第十天,问题开始显现。

首先是生活习惯的差异。我习惯早睡早起,九点就上床,她却喜欢熬夜看电视剧,常常看到十一点多;我喜欢窗户大开通风,她却怕风,总是把窗户关得严严实实;我做饭喜欢味重,她却偏爱清淡……

这些小摩擦在一开始还能相互迁就,但日积月累,逐渐成了隔阂。特别是在用水方面,我们有了最大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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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节约惯了,洗澡从来不超过十分钟,用水也很少。打铁的时候,一天到晚都是汗,但回家洗澡,半盆水就够了。

而王桂珍不同,她每次洗澡都要用掉半缸热水,时间长达两个小时。那时候热水不像现在这么方便,要烧炉子,费煤费电不说,水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这让我心疼不已,不仅是为了水费,更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节约习惯。在我们那个年代,节约是美德,浪费是可耻的。

"桂珍啊,洗澡用不着那么久吧?"一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说道,"两个小时,也太浪费了。水费这么贵,咱们得省着点用。"

她的表情一下子冷了下来,像是冬天的霜降在脸上:"我这是习惯了,改不了。老伴在世时就这样,他从来没说过什么。"

"可是现在水费多贵啊,一个月下来得多少钱?"我继续说,语气有些急促,"我们都是退休工人,得精打细算过日子。你看现在物价这么高,鸡蛋都涨到两块多一斤了。"

"老高,"她直视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坚决,"你是嫌我花钱多,养不起我是吗?"

我被她的话噎住了,连忙解释:"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觉得咱们应该节约一点,这不是为了省钱吗?"

"我知道了,"她打断我,声音有些发抖,"你放心,从明天开始,我会回自己家住。这个搭伙过日子的实验,可以结束了。"

就这样,在第二十天,我们的"搭伙过日子"计划戛然而止。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我的家。

临走时,她甚至没有看我一眼,只是轻轻地带上门,脚步声在楼梯间回荡,越来越远。我坐在沙发上,听着那脚步声,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说不出的难受。

接下来的几天,我没有去晨练,也没有联系她。我坐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回想着这二十天的点点滴滴。

早上一起吃的第一顿早饭,她特意给我多加了一个荷包蛋;晚上一起看的连续剧,她记得每个角色的名字;下雨天,她给我缝补的那件旧棉袄,针脚细密得像是机器做的……

我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苛刻了,为了省那点水费,伤了一份来之不易的情谊。钱是身外之物,人心才最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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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早上,我终于鼓起勇气,去了公园。阳光明媚,微风拂面,公园里的人比往常多,大概是因为天气好的缘故。

她果然在那里,和往常一样跳着舞。蓝色的运动服被晨风吹得贴在身上,显得有些单薄。看到我,她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但没有过来说话。

我站在远处,看着她跳完一支舞,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的舞姿还是那么不协调,但认真的样子让我心里一暖。

晨练结束后,我壮着胆子走到她面前:"桂珍,对不起,我那天说话太直了。不该那么斤斤计较。"

她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些疲惫,叹了口气:"老高,不全怪你。可能我们就不适合一起生活。你有你的习惯,我有我的规矩,强扭的瓜不甜。"

我沉默了一会儿,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公园里的人渐渐散去,只剩下我们两个站在那里,像是被时间遗忘了一般。

"但我们还能做朋友吧?"我最终开口,声音有些发抖,"我还想请你吃早点,喝豆浆。"

她笑了,点点头,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当然,早点铺子的豆浆包子,我已经习惯了。那个老板手艺好,咸豆浆的味道正好合我口味。"

就这样,我们回到了从前。每天早上一起晨练,一起吃早点,偶尔在对方家里吃个饭,但各自回各自的家。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当初我不那么计较,现在会不会不一样?但转念一想,或许正是因为这些差异,我们才能保持现在这种舒适的距离。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王桂珍一起去了海边。梦里的海很蓝,阳光很暖,我们坐在沙滩上,看着浪花一朵朵地涌上来,然后退去。

醒来后,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呆。我从未见过大海,只在电视上看过。王桂珍说她年轻时去过青岛,看过大海,说那是她一生中最美好的记忆之一。

也许有一天,我们可以一起去看海。不是作为同住的伴侣,而是作为相互理解、彼此尊重的朋友。人生的晚秋,能有这样一份情谊,已经足够了。

如今,一年过去了。我和王桂珍依然是好朋友,甚至比以前更加珍惜彼此的陪伴。

早上一起晨练,一起吃早点;周末有时候一起去看个电影,或者在公园下盘象棋;她帮我缝补衣服,我帮她修理家具。我们像两棵相邻的老树,各自扎根,却在风雨中相互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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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冬天,她的儿子来看她,带来了一台新电视机,还有一些南方的特产。她特意邀我去家里坐坐,一起吃饭。

她儿子是个精明能干的小伙子,在南方做生意,赚了不少钱。看到我和他母亲的关系,他很高兴,说妈妈有朋友陪着,他在外地也放心。

临走时,他悄悄对我说:"高叔叔,谢谢您照顾我妈。她这个人啊,其实挺好的,就是有点固执,认准的事不撒手。"

我笑着点点头:"我知道,你妈妈是个好人,我们处得来。"

他走后,她告诉我,儿子又催她去养老院住,说那里条件好,有人照顾。但她还是不愿意去,说自己还能自理,不想那么早就被"养老"。

"其实,也是因为有你陪着,我才不想去养老院。"她难得地坦诚,"一个人的话,可能早就去了。"

这句话让我心里暖暖的,像是喝了一杯热茶。原来,我对她而言,也是重要的存在。

我们都明白,陪伴不一定要朝夕相处,理解不一定要完全一致。我喜欢早起,她喜欢晚睡;我喜欢窗户大开,她喜欢紧闭;我节约用水,她喜欢长时间洗澡。

这些差异,曾经让我们无法共处一室,却不妨碍我们成为彼此生命中重要的人。

人到暮年,最珍贵的不是省下的水费,也不是完美无缺的伴侣,而是那份能让彼此安心的情谊。

有些路,适合一起走;有些路,或许就该各自走各自的。当你站在人生的秋天,回望来路,谁能说得清,什么样的陪伴才是最好的选择,什么样的爱才是最适合自己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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