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富婆在家中裸死,身旁两位健硕的小鲜肉失魂落魄。警方经过调查判定富婆过度兴奋而亡,将两名男子无罪释放。46岁的富婆和两个小鲜肉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故事呢?
健身房里的潜规则
现如今人们的腰包是越来越鼓了,经常会在饮食上放纵自己,给身体带来不小的负担。因此许多人开始注意健康的问题,健身房里恨不得人满为患,遍地都是年轻的帅哥。
在健身房这样充满荷尔蒙的地方,自然会吸引不少爱美的异性,互相再擦出一点火花也是在所难免的。所以健身房也被有些人当成撩妹圣地,还有不少健身教练以此来吸引富婆。
陈某和刘某就是一家健身房的健身教练,两人身为教练,本身就需要锻炼出一身健硕的肌肉,再加上长得比较标致,吸引了不少女会员的青睐。每个月仅仅是私教课的收入就比普通白领高出许多,但他们更在意的是工作以外的“服务费”。
陈某和刘某平时对私教学员都非常的殷勤,尤其是一些肤白貌美的富婆,除了因为她们报课时候表现出的慷慨大方,另外生活中也会经常给教练送一些小礼物,比如最新款的手机、平板电脑、名牌手表等等。
令陈某和刘某最期待的可不是卖课也不是收礼物,而是被富婆看上。被富婆看上的好处不仅仅是平时生活费给的多,而且还跟富婆一起体验鱼水之欢的快乐。虽然这样的行为总是被人说成小白脸,但是对于乐在其中的人来说并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
被富婆包养的俩壮男
周姐年龄46岁,年近半百的她看起来丝毫不显老,保养的跟30岁少妇一样。周姐每天的生活除了在美容院就是逛街购物,生活过得十分奢靡。但是毕竟年龄大了,皮肤还是会出现松弛现象,导致身材有些许走形,即使再好的护肤品用上也效果不佳,最后选择通过运动来保持身材。
周姐来到一家健身房里办了会员,从她踏进健身房的第一步起,就引起了不少健身教练的注意,每个人都不愿意放过周姐这块美味的“蛋糕”。刘某表现出势在必得的决心,最后也如他所愿成了周姐的私教。
周姐没有工作,她如此奢靡的消费全都依靠老公。她老公常年在外经商,几乎没在家里待过几天。周姐生活中本来就寂寞如斯,现在又被一群年轻力壮的肌肉男包围住,难免心里感到躁动不安,很快便将刘某变成了她的“私宠”。
然而周姐的新鲜感来的快去的也快,很快便对另一个健身教练陈某产生了兴趣,可现在刘某这边也难以割舍。于是便请他二人一起去家里做客,希望他们二人自行决断,可是令周姐万万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
陈某和刘某二人受邀来到周姐家中,明白了周姐的意思以后,周姐留他二人单独商量决定谁去谁留。令周姐万万没想到的是,陈某和刘某两个人竟然选择一起留下了。周姐看着两个健硕的小鲜肉,心里感到莫名的刺激,她还从来没有体验过三个人一起玩。
激情过度兴奋而亡
周姐还是第一次尝试有两个肌肉男一起陪着玩。陈某和刘某也是极尽全力的讨周姐欢心,他们肯定不想因为表现不好而失去这样一个“摇钱树”。两人都十分卖力的听从周姐安排的项目,以至于周姐在欢快之际激动的声音戛然而止都没反应过来。
直到二人累了以后才发现,周姐面无血色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将手指放在周姐鼻子前面试探,结果她已经没有了气息。陈某和刘某二人吓得不知所措,慌忙拿起电话叫救护车并报警。
医生和警察赶到后,发现周姐已经没有抢救的希望了。警方立即对陈某和刘某展开审讯,当问起事情的完整过程时,他二人吞吞吐吐半天也说不清楚,然后又通过二人的职业就联想到了他们三人之间的关系和发生的事情。
警方经过现场勘察以及对陈某和刘某二人的口供分析出,周姐当晚并不存在被胁迫的情况,三人均属于自愿行为。但是陈某和刘某是导致周姐死亡的直接原因,二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还要从专业的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以案释法弘扬正道
对于本案中陈某和刘某的问题,网友们是众说纷纭。有人说是他二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应当判刑,也有人说周姐属于自愿行为,身体感到难受不可能不知道,并且在过程中并没有阻止二人,所以二人是按照周姐的既定安排正常执行。
从社会层面上来说,首先他们三人的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本身就违背了世俗伦理道德。其次这样的结果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只能说是自食其果。另外在本案中陈某和刘某不存在犯罪行为,二人在过程中没有胁迫周姐,也没有对周姐进行伤害。
最重要的是,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需要视具体情节而定。经法医鉴定周姐的死因是兴奋过度而亡,这是陈某和刘某二人无法提前预知的情况,而且全程都是在周姐的安排下进行的,并不能算是二人故意为之,可认定为其过失行为轻微,因此二人不能判定为过失杀人罪。
另外周姐和陈某、刘某二人之间虽然存在性行为关系,但是并没有产生交易,周姐给他们的财物均属于日常行为的赠与,并不是作为性行为的交换,所以也不违法。
在法律上只允许参与性行为的是两个人,对于本案中三人发生关系的情况应当属于聚众淫乱罪,但由于组织者是周姐,并且陈某和刘某刚开始并不了解情况,也没有多次参与,所以不认定陈某和刘某充当犯罪主体,因此二人不构成聚众淫乱罪。
虽然这两名健身教练没有法律责任,但其行为应当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周姐作为健身房的会员,健身房是否存在法律问题呢?
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员工的下班时间是私人时间,可以由员工个人自由支配,因此陈某和刘某虽然作为健身房的员工,但是其案件发生的时间不属于上班期间,所行之事也不是工作内容,其行为完全由员工个人决定。因此健身房在本案中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
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常常会感到失落、烦躁和巨大的压力。有时候,我们会选择一种方式来放松自己。
然而,这个案例让我们认识到,我们在做任何事情时都需要有适度的把握。有时候,欲望就像洪水猛兽一样,会吞噬我们的内心,使我们逐渐失去理智,甚至触犯道德,走向法律的边缘。在社会的洪流中,我们要保持初心,懂得控制自己,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才能过上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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