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3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通报,全省各级法院正式固定每周五上午为执行局长信访接待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当地市委政法委统一要求,执行局长信访接待日为每周四上午)。

为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拓宽、畅通当事人诉求反映渠道,发现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局长接待日制度,就接访时间、接访要求、信访办理等事宜作出明确规定,以确保涉执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省法院强调,各级法院要切实落实“接访即办”工作机制,建立专门台账、能办即办、及时立案、实时跟踪、“一案一报”等制度;要贯彻诉访分离原则,及时厘清信访诉求,依法导入法治化办理渠道;要秉持实质化解理念,着力推行执行信访实质化解措施,通过督促、和解、协调、释明、救助等工作,真正化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努力做到“事心双解”。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

编辑: 陈珺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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