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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冷水江市一个镇的治安应急办主任,带人到一家建筑安装企业,要求“帮助完成2000元的行政处罚任务”,没想到被企业负责人给拒绝了。

这还得了,给你脸你不要脸,敬酒不吃吃罚酒,于是这两人随即对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这句话你懂的,后果应该很严重。

“没有钱就想办法罚” 要重点整治罚没任务的制定者、分配者

这是湖南通报五起涉企行政执法领域典型案例的其中之一,其他四例也都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靠法吃罚、执法违法事件。典型的小鬼难缠,企业遭殃。

特别理解这家企业的硬气。不给!2023年的案例,疫情过后很多企业日子不好过。好过又怎样?所以无论是处境差到给不起,还是有钱也不给,企业拒绝的勇气可嘉。最终,二人受到处分、免职的处理,也证明了总有法治规范的一片天在那儿。与其顺从挨斩,不如依法举报,否则会有穿不尽的小鞋。但大多数企业不敢这么干。除非你不想在这儿干了。

6月21日也就是前几天,中国新闻周刊一篇报道引起共鸣。讲的是“没有钱就想办法罚”,这件事国家出手了。举例讲到了江苏一农民销售未经检疫的羊肉,赚了180,被开10万元罚单。讲到山东一家企业前几年每年都要接受上百次检查。讲到“以罚款为主要检查目的,企业一般会被动配合”,罚款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讲到主要原因是,部分地方财政困难,“用罚没收入来补充财政资金”。尤其讲到希望这项整治,不会只是“一阵风”。

“没有钱就想办法罚” 要重点整治罚没任务的制定者、分配者

冷水江这个案例,让人好奇的是这两人,2000元的行政处罚任务谁给的?他们受到处理,而给他们分配任务的领导呢?最终有没有追下去,发号施令下任务的是哪一级?这个源头不追溯,整治涉企执法就很容易只拿执法的具体人是问,就很难解决根本性问题。

我们说营商环境最基本的是法律环境。尤其执法部门,本来应该依法保护企业不受违法伤害,但在很多地方,反而成了企业的最大伤害者。其中很大原因是扭曲的政绩观,以及各种的摊派罚款任务给了执法部门太多滥用职权机会。

去年引发热议的山东一执法人员称“干垮一家企业太简单了”,起因就是因为罚没金额没谈好。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认罚不能低于2100万元。而有录音证据显示,这名工作人员提到,“(今年)5000万政绩完成了2100(万)了,还差2900(万)”。可以想象,这样的政绩观之下,说“扶持一个企业我真没那本事,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抓住一点小问题,一放大这个企业就要完了”这样的话,就一点都不奇怪。

当罚款是政绩,罚款是任务,就一定会出现,企业可罚可不罚,往死里罚;没有条件被罚,就创造条件罚你。就会出现趋利性执法、报复性执法、吃拿卡要腐败等等的乱象。就会杀鸡取卵,背离执法目的,伤害企业发展。就容易造成依赖罚款、越罚越穷、地方财政越困难的恶性循环。

个人觉得整治涉企的执法违法,要重点整治罚没任务的制定者、分配者,其次才是执行者。因为执法乱,根子在于决策乱、任务重。

“没有钱就想办法罚” 要重点整治罚没任务的制定者、分配者

今年以来,全国都在疑惑,说为什么“六小龙”会出现在杭州啊?我们应该学什么?我们怎么学不来?我在想,你就看看浙江、看看杭州对企业是怎么做到“无事不扰”的。它和其他一些地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强烈的反差。浙江推出的是“综合查一次”。5月22日司法部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以杭州为例,如果企业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行政机关可能不会上门检查;如果企业三年内仅有一次违法记录,行政机关会适当检查;如果企业三年内有两次以上的违法记录,可能会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由此我们看到,浙江、杭州的营商环境,刀子不是对企业,而是对自己,对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法律环境不好、自己执法违法,营商环境就好不了。企业不断地被检查、被各种名义找上门来罚款,就出不了“六小龙”这样的现象级群体,一个地方的经济就好不到哪儿去。这些道理想明白了,治理就知道从哪儿下手了!从执法部门下手,从下罚款任务的决策者下手。个人观察,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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