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人议论儿子和自己长得不像,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了李某的猜想:抚养了20年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生父竟是妻子的表姐夫张某。2021年3月,李某将张某砍伤被判刑4年。刑满释放后,张某起诉李某索赔12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某9.5万元,李某不服上诉。8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一审法院认定:2021年3月6日,李某为泄私愤在博野县某村工厂门口附近等待张某,见到张某后持砍刀冲向他,张某在慌乱中摔倒在地上,李某用砍刀砍向张某头颈、背等部位,造成张某身体多处受伤。张某先后在多家医院住院治疗。2021年9月26日,博野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已刑满释放。

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李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12.6万余元。张某称,李某持刀将他砍伤,至今四年多仍未痊愈,且落下终身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某9.5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李某上诉。他称,张某对于本案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2001年,张某曾与自己的妻子张女士发生性关系,导致其怀孕生子,孩子名为小李。2020年,同村人议论小李与李某的样貌不像,他感到怀疑,便与小李进行了亲子鉴定。检测的结果排除了自己与小李的亲子关系。李某同时发现张某多次要求加妻子微信,便询问妻子与张某是什么关系,妻子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博野县公安局委托鉴定机构对小李与张某进行了亲子关系鉴定,确认了张某系小李的亲生父亲。

李某称,自己抚养了20年的儿子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受到巨大的精神打击。张某明知自己的妻子与张女士是表姐妹,自己是张女士的姐夫,仍然与张女士发生不正当关系,且时隔多年后继续骚扰。张某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在案刑事判决书记载,李某系因私事产生愤怒情绪后未能冷静处理,遂在某厂门口附近等待张某,蓄意伤害张某,主观故意明显。上诉人、被上诉人与案外人之间的纠纷,各方均应采取冷静理智的态度进行处理。上诉人李某持刀故意伤害被上诉人张某并非理智、合法的处理纠纷的方式。由此造成的被上诉人身体伤害及产生的医疗费等损失,应由上诉人承担。对李某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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