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一场诉讼的马拉松,经历了两年的拉扯纠缠,终于跑到了终点。10月10日,就“孕妇泰国坠崖”离婚案,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王某与被告俞某某离婚,判令被告俞某某给付原告王某离婚损害赔偿50万元。

关于这起案情,公众并不陌生。当年,一部热映的电影《消失的她》几乎复刻了案件过程。2019年6月9日,泰国乌汶府帕登国家公园,怀孕3个半月的王某被丈夫俞某某推下34米高的悬崖。她全身17处骨折,缝合了200多针,在ICU抢救了8天后奇迹生还。经历三审后,2023年6月,泰国皇家法院公布了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俞某某构成蓄意杀人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3年4个月。

按说,像这种情况,王某与杀人凶手、黑心丈夫恩断义绝、依法离婚,应该是“水到渠成”,不费吹灰之力。但吊诡的是,两人的离婚诉讼却演变成为一场马拉松长跑。2023年9月,也就是泰国终审判决作出后,王某即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日也予以立案,但直到两年后,两人的婚姻关系才最终解除。

客观来说,这起离婚案确有特殊之处,因俞某某在泰国服刑,“属于国内首例被告在国外服刑的离婚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判决离婚。就这起案件而言,丈夫都把妻子推下悬崖了,如此绝情狠心,毫无疑问属于“感情破裂”,直接判离婚不就得了。打离婚官司,看起来容易操作,可加上“跨国缺席审判”的前缀,难度系数就大大增加了。此外,跨国司法协作也不是一件易事,从文书送达,再到证据搜集等,也是不小的工作量。这也决定了,案子的审理不可能一蹴而就。

然而,在这种特殊情况的加持下,案件审理变得如此冗长,不合理性也异常凸显。的确,对于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这两年时间在煎熬中度过,婚姻关系的“不健康”存续,无异于另一种持续性的伤害。从社会影响看,一起几乎家喻户晓的恶性案件,居然在离婚问题上悬而未决,作恶者继续以婚姻要挟对方,也不利于彰显正义,抚慰人心。

其实,解决的渠道不是没有。这起离婚案也蹚出了一条路,那就是对“跨国缺席审判”,采取了视频出席的方式。媒体也报道了,俞某某因在泰国服刑无法亲自到庭,最后是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与庭审。对于类似案件来说,其实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更好地规避法律风险。当然,从长远看,还需要固定经验做法,加强建章立制,通过立法解决此类现实难题。与此同时,还需改进跨国司法协作,推动国际立法,让“复杂问题简单化”。

社会是在发展中前进的,立法也应与时俱进。一起沸沸扬扬的“孕妇泰国坠崖”案,击中的不仅是家庭伦理软肋,也是法律的短板弱项,这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现实课题。在公众的目光聚焦下,离婚案件审判的帷幕徐徐落下,立法修缮、司法改革的行动还须尽快展开,避免类似问题重演,这是人心所向,也是法治所系。

□柳宇霆(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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