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洁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律师代表、企业代表旁听了案件庭审。(5月30日 环球网)

媒体评胖东来维权获赔40万

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当下,网络言论与企业名誉权的碰撞日益激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胖东来诉博主段某名誉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无疑是一个标志,为喧嚣的网络世界和复杂的商业环境带来了明确的规则与秩序。

大年初二,段某购买红色内裤后过敏,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消费纠纷。但段某作为拥有130余万粉丝的自媒体从业者,未经核实过敏原因,便在抖音发布控诉视频,播放量超1200万次,将胖东来推向舆论漩涡中心。胖东来迅速下架商品、检测自证、发布报告,展现出企业应对危机的积极态度。然而,损害已然造成,品牌声誉受损,经济损失惨重。

在当下网红经济盛行的时代,部分自媒体为博眼球、获取流量,不惜发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法院的判决于理有据,段某身为自媒体人,应深知网络传播的巨大影响力,却在未确定过敏真正原因时,就发布贬损性内容,视频的广泛传播让胖东来品牌形象严重受损,不仅商品下架、检测费用高昂,还需支付律师费、取证费等维权成本。法院综合胖东来的品牌影响力、侵权传播范围及维权成本,酌定40万元赔偿,既合理弥补了企业损失,也对侵权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本案既明确了自媒体发布不实信息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又为行业发展敲响警钟:在追求流量的道路上,绝不能以牺牲他人(企业)名誉权为代价。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影响力越大者,责任越重,发布内容前审慎核实,既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公众和法律的尊重。本案进一步规范了自媒体内容创作与传播,也打击了“流量碰瓷”的恶劣行为。

胖东来的强硬维权也为行业树立了榜样:在面对不实诋毁时,不应选择沉默忍受,而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要建立完善的舆情监测系统,及时固定证据、报案起诉,才能有效遏制不良风气,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和市场秩序。

这是一次关于言论自由与法律边界的生动公开课,标志着企业应对网络诽谤已经从被动转向主动,也为自媒体内容边界划出了清晰红线。未来,随着网络经济发展,类似纠纷或会增多,期待更多清晰的司法判例,为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添砖加瓦,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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