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气象、水文部门预警,结合广西钦州市城区内涝情况,经组织会商研判,按照《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5月10日9时将钦州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二级应急响应。

请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按《钦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要求切实做好各级各行业防汛工作,确保防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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