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地解除“五停”:

潮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五复”措施的通告》。通告称,鉴于台风“桦加沙”对我市影响趋于减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2时起,实施“四复”(复工、复产、复运、复业)措施,学生复课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的通告》。经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2时起分批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发布《关于终止“五停”措施的通告》:从9月24日18时起终止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停运)措施,请各区、各行各业和广大市民群众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渔业船舶、海上(水上)施工暂不恢复作业,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居住在低洼地带、山体边坡、危旧房屋等危险区域的已转移人员,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管理,做到“不安全、不返回”。

揭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的通告 》:台风“桦加沙”逐渐远离我市,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从9月24日15时起,解除全市“五停”措施(渔船、渔排、海上运输和施工作业船舶除外),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其中,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于9月25日起有序组织复课,高速公路解封以公安部门公告为准。

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分批解除“五停”措施的通告》,分批解除“五停”:鉴于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对我市影响逐渐减弱,风险可控,市三防指挥部于9月24日16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经综合分析研判并报市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7时起分批解除全市“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的通告 》:台风“桦加沙”强度逐渐减弱并远离深圳市,深圳市气象台已将台风红色预警信号降级。经深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深圳市于2025年9月24日16时起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停工、停业、停市、停运、停课)措施。

据悉,深圳市气象台于2025年9月24日15时将台风红色预警信号降级为黄色,后续将视风力减弱情况进一步降级为蓝色或直接解除。此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已于14时00分起解除全区“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

(来源:南方日报微博)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