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群老人高举"健身"大旗横行霸道时,他们强健的究竟是身体,还是肆无忌惮的特权意识?


暴走团120后续:团长身份被扒,内部聊天流出,大骂公众是猴。

近日,辽宁朝阳一支百人规模的老年暴走团霸占机动车道、逼停鸣笛的救护车和消防车的视频引爆全网。更令人愤慨的是,事件曝光后该团体内部聊天记录显示,成员不仅毫无悔意,反而嘲讽公众是"看猴戏",甚至搬出交通法规断章取义为自己开脱。这场闹剧撕开了某些老年团体"法不责老"的嚣张面具,暴露出更深层的社会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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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夕阳红"变成"道路红"

7月17日晚,大凌河景区道路上,这支统一着装的暴走团如红色潮水般占据整条车道。面对闪烁警灯的消防车和鸣笛的救护车,上百名老人集体化身"人体路障",最终迫使特种车辆倒车让路。现场视频里,老人们昂首挺胸列队通过的画面,与救护车无奈后退的场景形成刺眼对比——这不是健身风采展示,而是一场赤裸裸的公共资源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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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扒暴走团:披着健身外衣的灰色生意

随着调查深入,这个自称"纯公益"的团体露出真容:

商业化运作:成员每年缴纳480元会费,百人规模年入超4万元,队服、旗帜上明目张胆打着电动车、口腔诊所等商业广告

特权式管理:内部层级森严,定期举办收费年会,有专人负责"法律顾问",教成员如何钻法规空子

前科累累:早在2023年就被市民多次投诉占道扰民,景区管理部门约谈如同"挠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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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打着健身旗号实则搞商业集资、把公共道路当自家后花园的行径,难怪网友怒斥:"这不是暴走团,是路霸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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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博弈:被扭曲的"车让人"原则

暴走团在群聊中振振有词引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应当避让行人",却故意忽略三个关键事实:

1. 该条款前提是行人合法通行,而他们已涉嫌违反第61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

2.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时所有车辆和行人都必须让行

3. 事发路段明确禁止团体活动占用机动车道,景区早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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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选择性普法背后,暴露的是"我老我有理"的特权思维在作祟。正如法学专家指出:"当一群人把法律武器变成耍赖工具时,他们首先践踏的就是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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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病灶:老年群体中的"巨婴化"趋势

此次事件绝非个案,近年来多地频现"老年特权"乱象:

郑州老年舞蹈团长期霸占篮球场,对劝阻青年大打出手

上海某小区老人组建"捡废品联盟",将公共绿化带变成私人废品站

南京地铁"林黛玉式抢座",老人对未让座者直接坐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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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现象折射出部分老年人存在的三大认知偏差:

1. 道德绑架:利用"尊老"传统要挟特殊待遇

2. 规则免疫:笃信"法不责老"的社会潜规则

3. 集体壮胆:抱团行动消解个人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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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困局:软性执法如何破解"银发霸权"

当前处置暴走团的"批评教育"模式引发争议。对比类似案件:

2018年山东临沂暴走团占道被撞事件后,当地果断取缔非法团体

2021年广州对长期扰民广场舞团队开出噪音污染罚单

杭州西湖景区明确要求健身团体备案登记,违规者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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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案例证明,治理"银发特权"需要:

刚性执法:对屡教不改者依法处罚,打破"老人免责"幻想

源头管控:要求大型团体登记备案,商业活动需审批

信用惩戒:建立扰民行为与养老金等福利的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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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老去,要留给下一代怎样的公共文明?

这场风波最刺痛人心的,是视频里那个被堵在救护车里的未知生命,与暴走团旗帜上"健康快乐"标语的荒诞对照。健身本为延年益寿,但当一群人把健康建立在他人生命安全的风险上时,这种"健康"还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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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的锐评值得深思:"双向尊重才是文明社会的基石。"年轻人为老人让座是美德,老人为急救车让道则是底线——任何年龄都不该是突破底线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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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给读者的问题:

当你的父母参加这类暴走团时,你会支持他们"维护权益",还是劝他们遵守规则?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家庭故事。


(本文事实核查来源:央视新闻、澎湃新闻、中国政法大学交通法治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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