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李先生和刘某订完婚,因忙未将礼金和红包存银行,藏在家中。李先生发现钱不见,门锁完好,和刘某翻找无果后报警。警方调查时刘某神色慌张承认拿钱,构成盗窃且数额巨大。但事发两周后两人领证,李先生出具谅解书,最终,对刘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李先生和刘某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感情愈发深厚,两人顺利订了婚。订婚时,李先生收到了几万元的礼金和不少红包,这可是他们小家庭未来生活的一份保障。 不过,因为订婚前后事情繁多,李先生和刘某一直忙得不可开交,根本没时间去银行把这笔钱存起来。 思来想去,李先生觉得钱放在家里也挺安全,便和刘某商量后,把现金藏在了家里一个自认为隐蔽的地方。之后的日子,两人都忙着自己的事情,渐渐就把这笔钱的事儿抛到了脑后。 时间来到2024年12月27日,这天李先生突然想起了那笔礼金和红包。他心想,这钱放着也不是个事儿,还是存到银行里比较稳妥。 于是,他兴冲冲地走到藏钱的地方,准备把钱拿出来去银行。可当他打开藏钱的地方,整个人都愣住了,原本放得好好的现金竟然不翼而飞了。 李先生一下子慌了神,他赶紧仔细检查了家里,发现门锁完好无损,并没有被撬动的痕迹。 家里平时就他和未婚妻刘某在家,会是谁拿走了这笔钱呢?他急忙把刘某叫过来,两人一起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可还是没有找到那笔钱。 无奈之下,李先生带着满心的疑惑和焦虑,拉着刘某去了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里,民警详细地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并开始展开调查。 当民警询问刘某时,发现她神色慌张,回答问题也是闪烁其词,眼神总是躲躲闪闪,不敢和民警对视。 民警凭借着丰富的经验,觉得刘某的表现十分可疑,便对她进行了进一步的询问。在民警的耐心劝导和严肃追问之下,刘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她低着头,声音颤抖地承认是自己拿走了那笔钱。 原来,前几天刘某在打扫房间的时候,偶然发现了李先生藏钱的地方。看着那一沓沓的现金,她心里突然萌生出了贪念。 她想着,要是自己把这笔钱拿走,就能买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了。于是,她没有多想,就偷偷把钱拿走了。 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拿走钱财,为何就构成盗窃行为呢? 盗窃行为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刘某在发现李先生藏的钱后,没有经过李先生的同意,趁着李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将钱拿走,这完全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 她主观上有非法占有这笔钱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窃取钱财的行为,所以构成了盗窃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李先生对财物的所有权,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刘某盗窃金额在3万到10万元,为何属于数额巨大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刘某拿走的礼金和红包金额在3万到10万元这个区间,所以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 数额巨大,意味着她的盗窃行为,具有更严重的危害性,对被害人的财产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法律对于不同数额的盗窃行为有不同的量刑标准,数额巨大对应的刑罚也会更重,这也是为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按照刑法第264条,刘某可能面临怎样的刑罚呢?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刘某盗窃金额属于数额巨大,如果没有其他从轻或减轻情节,她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事发两周后李先生和刘某领证结婚,李先生出具谅解书,这对案件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谅解是一个重要的量刑情节。 谅解书体现了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宽容和谅解,表明犯罪行为对被害人的伤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弥补。 李先生考虑到要和刘某一起过一辈子,出具了谅解书,这说明他愿意给刘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李先生的宽容,确实让人敬佩。在面对未婚妻的背叛时,他没有选择一味地指责和报复,而是考虑到未来的生活,给了刘某一个改过的机会。 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在某些时候却能考验人性。刘某因为钱而犯错,李先生因为情感而选择原谅,这其中的是非对错很难说清楚。 您说,在婚姻中,面对伴侣犯下的错误,是应该像李先生这样宽容原谅,还是应该坚决维护自己的原则呢?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来源:荔枝新闻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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