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行为法律明确禁止,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随意将物品从高处抛下。最近,浙江嘉兴一女子张某某,因为从10楼家中丢下一袋垃圾,被当地公安部门刑拘。

女子从10楼扔下一袋垃圾被刑拘

日前,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余新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刘女士报警,称自家停在小区里的汽车,被一包垃圾砸坏了,怀疑可能是楼上扔下来的。

女子从10楼扔下一袋垃圾被刑拘

接警后,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展开侦查,经现场勘查发现,报警人的白色别克轿车停在车位内,车顶右侧存在明显凹陷,凹陷区域内有一个橙色垃圾袋,袋内装满了厨余垃圾,还有一张购物小票和一个空的“养生口服液”玻璃瓶。

女子从10楼扔下一袋垃圾被刑拘

南湖区公安分局余新派出所民警刘一帆说:“砸了一个大概凹陷有10厘米、直径范围大概有三四十厘米的一个坑,据我们对周边现场进行初步的勘察,基本可以确定是高空抛物的行为,后续我们就开展了调查。”

民警介绍,由于该居民小区是十多年前建造的,监控条件不是很理想,给案件排查带来一定难度,“他们这一排房屋刚好是在小区的最北侧,外围是靠河边的,没有监控点位,小区内部也没有监控能够看见这边。”

高空抛物属严重违法行为,极易对他人造成严重安全威胁。为了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为车主挽回损失,民警从手头仅有的线索——垃圾袋,展开深入调查。

女子从10楼扔下一袋垃圾被刑拘

通过对这袋垃圾进行提取分析,里面包含了厨余垃圾、日常生活垃圾,内有一张购物小票,上面显示购买了蔬菜、面粉以及厨房用品,此外,民警还发现了一个空的口服液瓶,“在没有监控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这张小票和口服液入手调查。”

女子从10楼扔下一袋垃圾被刑拘

民警以“广撒网”式的排查方案,以案发小区为中心,划定了一个大型排摸范围,确保不遗漏每一家、每一店。最终在三天后,基本锁定了嫌疑人就是居住在案发现场那幢楼10楼的居民张某某。

经询问,张某某承认了自己从10楼上扔下一袋垃圾的犯罪事实,而她这么做的主要原因,是事发当天自己与家人闹矛盾,懒得下楼。

“当时家里的两个小孩回家之后她准备扔垃圾,两位小孩一位在看电视,另一位小孩正要出门去玩,她想让小孩帮忙去把垃圾扔掉,但是两个小孩都没有理睬,她当时就更加生气了,联想到近期被儿媳妇不停地指责,于是就一气之下将垃圾随手从所住的10楼,以高空抛物的形式扔了下去。”民警说。

目前,张某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高空抛物极具危险性,即便小物件从高处坠落也可能致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请自觉抵制高空抛物,共同守护 “头顶上的安全”!

来源: FM93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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