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太长高速,正常巡逻的警车被一辆白色轿车别到了最右侧车道,差点发生剐蹭事故。民警随即喊话,将白车引导至应急车道停车。

经查,驾驶人董某,刚满18周岁,5天前刚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持有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便开车上了高速“练手”,在二广高速太长段,从左侧车道向右变道时没有观察周边环境,差点和巡逻警车发生事故。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20元的处罚决定,引导其驶离高速公路。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暑假将至,很多准大学生会利用暑假考取驾照,若计划出行,请务必牢记:驾驶新手不要贸然上高速,未满实习期不得独自驾车,驶入高速公路需有3年以上驾龄者陪同。(牛颖)

来源: 太原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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