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起工伤赔偿新规


2025年8月1日起工伤赔偿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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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伤残待遇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3. 计算标准:按本人工资乘以对应月数,具体如下: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4. 伤残津贴
  5. 一至四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至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支付(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
  6. 计算标准: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7.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 支付主体: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9. 基准标准:五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5万元六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5万元七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万元八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万元九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万元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万元
  10. 特殊情况:若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补助金按比例递减(如不足5年按80%支付,不足1年按10%支付),但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除外。

二、工亡待遇

  1.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 全国统一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5年标准为1083760元(基于202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188元)。
  3. 丧葬补助金
  4.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25年江苏省标准为52710元(以202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8785元计算)。
  5. 供养亲属抚恤金
  6.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抚恤金之和不超过工亡职工生前工资。

三、其他待遇

  1.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确认可延长。
  3. 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支付护理费;评定伤残后需生活护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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