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有关部门,不让人好好的活,也不让人安心地死。

刚刚看到一则旧闻。

一位王姓老人,为了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自己在家制作棺材,给自己和老伴准备后事。

结果,被罚款5.4万。

大家放飞脑洞猜猜看,老人究竟触犯了什么法律?

是因为无证生产?

还是砍伐树木?

以上两个罪名,是我唯一能想得到的可能性了。

恐怕连罗翔都不会猜到,老人触犯的,居然是:

污染环境罪!

环保部门给出的处罚依据是:

王某违反《环境保护法》,在没有任何审批和登记的情况下,私自生产棺材,并且没有安装任何污染防治设施,这给周围的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同时,环保部门要求老王缴纳罚款的同时,还要求老王上缴制作工具,以及油漆等污染环境的原料,还要在期限内把现场清理干净。

环保部门给出的这个处罚依据,很有借鉴意义。

类推的道理就是:

你在家里炒菜,有可能因油烟太大污染环境被环保部门罚款,也有可能构成无证加工食品罪。

如此缺德带冒烟,把兵叔都给气笑了!

更缺德的事情,还在后头。

老人不服处罚,拒缴罚款。

环保部门见老王抗法,大怒。

为了维护执法的尊严,环保部门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将老王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环保局出示了相关证据,包括执法记录、现场照片、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明了王某制作棺木的事实、违法性和危害性。

环保局请求法院判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王某承担相关费用。

老王呢,没法提供任何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或者理由,去证明自己没有违法。

他只是不断重复着一句话以示抗议:

“我就是想死了能有个棺材,你们只知道为难老百姓!”

老王的抗议,无效。

经法院审理后最终认定:老某破坏了周围环境,侵害了公共利益。

真是一个敢诉一个敢判啊!

法院在认定中还有一个非常坚挺的理由:

王某知法犯法。

各位大哥大姐,各位兄弟小姐姐们,大伙儿来评评理:

究竟是老王知法犯法,还是环保部门和法院在执法犯法?

有了法院的认定,环保部门挺直了腰杆,雄赳赳地去法院执行局,申请对老王强制执行,对老王的财产进行了查封和冻结。

执行完毕后,环保部门还对老王进行了批评教育。

看到这个案例,大家有没有感觉到震惊?

当然要震惊!

震惊之余,兵叔更感到害怕。

对“有权任性”的害怕。

是的,当权力的手伸进我们的日常生活,人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且行且警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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