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小区住户杨某在家门口发现疑似蟑螂的踪迹,迅速用杀虫剂进行消杀,没想到的是,他喷洒药剂杀掉的竟然是邻居养的 “宠物”螳螂……
邻居小孟二十出头的年纪,因个人喜好,在家中养了两只螳螂,分别装在两个带盖子的小塑料盒中,被杀死的两只螳螂翅膀已经干瘪,外观呈浅色。
发现宠物遇害后,小孟与杨某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并就损害赔偿问题谈了很久。
经过民警调解,两人最终协商一致。邻居杨某向小孟赔偿 400 元,至此,这起因宠物螳螂引发的邻里纠纷得以平息。
无论是蟑螂还是螳螂
当作宠物来养,已不是新鲜事
记者把“宠物”照片发给异宠行业的一位老板,其一眼断定:这个确认是螳螂,“只要喜欢,蚂蚁也可以作为宠物的”。
浙江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的王老师从事两栖爬行类动物研究工作很多年了,他对昆虫、异宠等研究较深。
王老师表示,把螳螂、蟑螂等昆虫当作宠物来养,其实不是一件新鲜事,至少国内在二十多年前就出现了,它们属于异宠,即有别于小猫、小狗等传统宠物。
“小孟养的是魔花螳螂,是一种原产于非洲的常见宠物螳螂品种。”王老师介绍,作为宠物养的螳螂基本是国外品种,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中,螳螂这一支是不存在的,因此养螳螂不是违法行为。
记者在社交平台看到,也有很多网友选择蟑螂当作宠物,涉及品种包括马达加斯加发声蟑螂、黑马岛蟑螂、杜比亚蟑螂等等。
@刘乔:孩子心心念念宠物蟑螂,太冷门了,有没有饲养建议呢?
@k626:大蟑螂太漂亮了~
······
王老师说,针对蟑螂,大家日常接触比较多的是德国小蠊和美洲大蠊,它们是入侵物种,对人类影响很大,并且可以大量繁殖,它们可以爬各种光滑的表面,逃逸可能性很大,跟人类在一起会传播细菌疾病。
“但其他大部分蟑螂都是充当分解者的角色,会吃大自然里的枯枝败叶、腐烂的水果等,我们中国也有几千种原生的蟑螂。”王老师说,作为宠物的蟑螂,大家一般会选择无法攀爬光滑表面、不会逃逸的品种。一般会喂一些麸皮或饲料,同样,这种蟑螂也不存在生物入侵问题,不会造成危害。
王老师说,浙江纬度较高,这些宠物离开原生环境,饲养者需要通过硬件设施模仿原生环境,只有湿度、温度和稳定性等多方面符合条件,它才可以养活,因此繁殖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并且,昆虫类的宠物远比小猫、小狗这些哺乳类动物的病菌传播率要低,它们几乎没有人畜共患的疾病,也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昆虫类、爬行类、两栖类
都是城市里非常受欢迎的宠物
近些年,异宠受到很多年轻人的追捧,异宠行业也悄然崛起。各个电商平台也都开放了异宠的售卖,也有不少线下店铺。记者以“宠物螳螂”为关键词在电商平台搜索,有价格21元-131元不等的螳螂:大刀螳螂、亚叶螳螂等,商家承诺“送饲养网笼,包活到家。”
记者又以“宠物蟑螂”为关键词在电商平台搜索,有价格12元-130元不等的蟑螂,大部分品种是杜比亚蟑螂。
王老师介绍,大家一般养杜比亚蟑螂是作为蜥蜴、蛙类等宠物的饲料,也有人出于某些品种蟑螂很漂亮,把它当作宠物,如印度问号,丽冠蠊等品种。
“昆虫类、爬行类、两栖类的宠物,都已经是城市里非常受欢迎的宠物,它们没有异味,所占空间较小,不需要出去遛,还能达到陪伴的作用。”
王老师说,在国外,异宠行业甚至会有百年企业或家族企业,各方面的标准规范都很健全。在中国,异宠大多是以家庭小作坊的形式进行经营的,品控相对较弱,作为国内的新兴产业,对于异宠的血统、统一化管理仍需规范。
养宠物蟑螂或宠物螳螂,有何建议呢?
王老师说,首先建议大家选择人工繁殖的正规养殖场,不选择涉及保护的动物种类,其次在养殖前要做好充分的功课,硬件设施要做好,无论是昆虫还是其他动物,它们都是鲜活的生命,它们的生存条件不同,要平等地尊重每个生命,而不是出于猎奇买来潦草对待。第三就是要做好防逃逸,螳螂、蟑螂虽然在浙江地区不造成生物入侵,但如果逃逸也有可能会对周围邻居造成不同程度困扰。
饲养异宠出现邻里纠纷
法律界人士怎么说
经警方调解,涉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但事件背后也暴露出了法律空白。
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存在三大亟待解决的核心争议点。
首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对 “宠物蟑螂” 这类非传统宠物的饲养资质、合法性作出明确界定。
这一法律空白直接影响侵权责任的认定:若孟某某饲养宠物蟑螂的行为合法合规,那么杨某某的杀虫行为可能构成民事侵权,需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反之,若饲养行为本身违反相关规定,孟某某则需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
其次,宠物蟑螂的价值认定存在技术障碍。
在市场上,普通蟑螂价值微乎其微,但特殊品种的宠物蟑螂价值则需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确定具体损失金额。
最后,小孟在饲养过程中是否切实履行 “安全管理义务”,即是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宠物蟑螂外溢进入公共区域,也是判定双方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
来源: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报料”一键直达;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需内容合作,请拨打政企服务专席19176699651。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