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区,女子和丈夫下班买了5袋50斤大米,付完钱还没把大米拿出店外,店员就发现大米已经过期,提出更换!女子不愿意,要求十倍赔偿!两人争执不下,等待老板处理,谁料,没多会来了一名男子,拿着铁锹就往女子和丈夫身上砸,导致女子和丈夫双双住院。事后超市回应,打人者是老板也是员工,女子是职业打假人!
2024年12月24日傍晚,重庆渝中区的一家超市里,冯女士和丈夫办了件实在事。他们为即将过生日的父亲,一口气买下五大袋、足足250斤的大米,花了625元。这本是一桩充满孝心的平常事,谁知,推着购物车刚要出门,却被店员叫住了:这五袋大米,全都过了保质期。
店员的态度起初很明确,马上提出可以更换新鲜的。然而,冯女士拒绝了。她想起超市墙上“退一赔十”的醒目承诺,认为既然是超市的过错,就该按规矩办事。于是,夫妻俩将大米推到超市门口的空地上,等着老板前来给个说法。
这次等待,等来的不是协商,而是一把铁锹。没过多久,一名男子怒气冲冲地出现,冯女士的丈夫刚开口询问,对方二话不说,抡起铁锹的木柄就朝他打去,当场将其打倒。冯女士见状上前阻拦,也同样遭到殴打。最终,本是为父亲祝寿的夫妻二人,双双被送进了医院。
事情闹大后,超市的回应给这起暴力事件增添了一丝诡异。他们承认,打人者正是超市老板,但也声称,老板精神状态不稳,有过精神病院的就医记录。
超市负责人更是话锋一转,指控冯女士并非普通顾客,而是个“职业打假人”,曾多次用类似方式在店里索赔。他们放出话来,要是普通顾客,绝对按规定处理,但面对“找茬”的,绝不妥协。
而冯女士这边,则坚决否认“职业打假人”的标签。她反复强调,买这么多米就是为了给父亲办寿宴,家里也一直由她采买,目的很纯粹:希望超市能信守承诺,没想到会因此招来一顿毒打。
一时间舆论也分成了两派,有人力挺冯女士,认为卖过期食品就该罚,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客观上确实像根刺,扎得一些不法商家不敢太放肆,保护了更多消费者的利益。也有人质疑她的动机,既然店家主动提出换货,为何非要坚持十倍赔偿?这究竟是合理维权,还是借机敲诈?
我们先不论谁是谁非,超市卖过期大米,这事儿是板上钉钉的错。根据中国的《食品安全法》,消费者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于法有据。从这个角度看,冯女士的诉求并非无理取闹。
超市给冯女士贴上“职业打假人”的标签,这招倒是挺常见。这类“知假买假”的行为,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一些争议,也并非总能得到消费维权法律的百分百支持。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无论冯女士的身份是什么,这能成为老板抡起铁锹打人的理由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持械伤人,无论起因如何,其行为本身已经越过了法律的底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打人者不仅要承担夫妻二人的医药费等民事赔偿,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一旦伤情鉴定达到轻伤,那就不再是简单的纠纷,而是刑事案件了。
至于超市抛出的“精神病”说法,更像是一种公关托词。在法律上,精神病不是免罪金牌,需要经过严格的司法鉴定。即便确诊,也得看案发时行为人是否完全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能力,才能决定是否免除刑事或行政责任,但民事赔偿的责任通常是逃不掉的。
这起由过期大米引发的血案,给所有人都上了一课。对商家而言,诚信经营是底线,妄图用暴力压制纠纷,只会引火烧身。对消费者来说,维权意识的觉醒是好事,但如何冷静、合法地维权,避免矛盾激化,同样是一门学问。
当十倍赔偿的合法诉求,换来的却是迎头一击的铁锹,这究竟是维权过了火,还是商业诚信彻底破了产?这恐怕才是事件背后,更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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