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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官宣!“应届生身份”限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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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才聚荆楚 共建支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措施》。
文件明确,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录招聘岗位,应当向毕业当年度和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放开,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签订就业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作限制。
将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从“毕业当年”拓宽至“离校2年内”,并取消社保、劳动合同等限制性条件,这一政策创新直指当前就业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在高校毕业生人数连年创新高、青年失业率承压的背景下,延长应届生身份有效期不仅是对人才成长规律的尊重,更是破除就业歧视、构建包容性就业生态的重要突破。
这一政策调整不仅打破了就业市场长期存在的身份壁垒,也为广大求职者带来了更多公平与机会。
01
什么是“应届生身份”?
“应届生身份”指的是在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未落实正式工作、档案仍在学校或人才机构的学生身份。
过去,这一身份在就业中具有特殊优势,尤其是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和部分国企岗位中,很多岗位只面向应届生开放。
这一政策设计的初衷,是为了缓解应届生的就业压力,提高他们的就业率。但同时也造成了一个现实问题:往届生、尤其是因考研、考公失败或选择暂缓就业的人,在求职中面临更大困难。
02
全国多地取消“应届生身份”限制
早在今年1月2日,四川省人社厅就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就业领域改革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针对招聘领域提出了较为重要的调整,明确要求,按照统一部署,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限制,调整机关公招年龄上限;支持事业单位适当放宽招聘年龄条件;鼓励企业放宽用工年龄限制。
此前,山东、广西、贵州、湖南等多地人社部门发文,调整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认定标准,明确在省内事业编等用人单位招聘中,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等作限制,仍可按照应届生身份报考。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应届生身份逐渐松绑和淡化正成为趋势。
取消“应届生身份”限制,是就业政策的一次重要突破。它不仅回应了毕业生的现实困境,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更灵活的人才选择空间。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就业市场将更注重能力与潜力的匹配,而非“身份标签”。
对于广大求职者而言,这是一次从“被动适应”到“主动选择”的转变,也是迈向“人人平等竞争”的关键一步。
部分内容来源: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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