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区 71 岁的罗老先生,第一次尝试网购就遭遇消费陷阱 —— 短视频里宣称 “新疆纸皮核桃,拍 1 袋发 8 袋仅 79.9 元”,实际收到的 8 袋核桃总重仅 1.6 斤,且发货地并非宣传的新疆,而是河南驻马店。这起事件不仅让老人气愤不已,更折射出老年群体在网购时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部分商家利用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状,所有细节均基于公开报道梳理,客观呈现事件全貌与维权进展。

西安71岁老人首次网购遭套路,核桃拍1袋发8袋,下单收到8袋一共才1.6斤!律师:店家涉嫌虚假宣传

一、首次网购的期待与失望:从 “惊喜” 到 “气愤” 的落差

2025 年 9 月 12 日下午,西安莲湖区某小区的家中,罗老先生正戴着老花镜,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慢慢滑动。作为刚学会使用网购功能的 71 岁老人,他对手机里的短视频内容充满好奇。突然,一条核桃促销视频吸引了他的注意:屏幕里,院子里堆着数十个印着 “新疆纸皮核桃” 的编织袋,流水线上的核桃一个个滚落,工作人员随手拿起一个,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捏,核桃壳就裂开,饱满的核桃仁露出来;一名女子双手各提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塑料袋,对着镜头说:“昨天还十块钱一袋,今天 10 块钱两袋都不好卖了,产量高了就是这个样子……”

“老伴爱吃核桃,要是能买到这么划算的新疆纸皮核桃,肯定能给她个惊喜。” 罗老先生心里盘算着,按照视频里的提示,一步步点击链接、填写收货地址、付款,整个过程花了近 20 分钟,期间还反复确认 “拍 1 袋发 8 袋” 的字样,生怕操作失误。

西安71岁老人首次网购遭套路,核桃拍1袋发8袋,下单收到8袋一共才1.6斤!律师:店家涉嫌虚假宣传

9 月 16 日傍晚,快递员将一个不大的纸箱送到家门口时,罗老先生还特意让老伴过来一起拆箱。可当他打开纸箱,期待中的 “大袋核桃” 并未出现 —— 里面只有 8 个透明小塑料袋,每个袋子上印着 “100g / 袋” 的字样,袋身皱巴巴的,核桃数量寥寥无几。“这就是宣传里的‘8 大袋’?” 罗老先生赶紧找出厨房的电子秤,逐个称重,8 袋加起来总重量刚过 800 克,换算成斤数才 1.6 斤。

更让他不满的是价格,“我们小区门口的超市,新疆纸皮核桃一斤才 20 块,这 1.6 斤卖 79 块,比超市贵了一倍还多!” 罗老先生拿着小塑料袋,语气里满是失望,“第一次网购就遇到这种事,感觉被耍了。”

二、维权路上的波折:退货要付运费,多地监管 “转圈圈”

发现被骗后,罗老先生第一时间想联系商家退货。他按照订单页面的联系方式找到客服,对方却表示 “退货可以,但需要自行承担快递费”,估算下来,寄回的快递费要 8.5 元。“我已经花了 79 块买了不值钱的核桃,现在退货还要再掏钱,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罗老先生拒绝了这一要求,决定向监管部门投诉。

9 月 18 日,他拨打了西安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接线人员了解到订单是通过京东平台下单后,告知他 “需联系北京 12345,因为京东总部在北京”。罗老先生又拨通北京 12345,经过一番沟通,9 月 20 日,他收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短信回复:确认投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受理条件,决定受理,并将在 60 日内调解;同时指出,涉事商家是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靠谱贸易商行(个体工商户)”,建议他向商家所在地的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

“从西安到北京,再到广州,就为了几十块钱的事,要联系这么多地方?” 罗老先生看着短信,心里犯了难。他坦言,自己年纪大了,不太会操作跨地区投诉的流程,觉得 “跑这么多手续不值当”,但又不甘心商家继续骗人,“我一个人被骗事小,要是还有其他老人看到这个视频下单,不也得吃亏?”

与此同时,罗老先生还注意到一个细节:物流信息显示,他购买的核桃是 9 月 14 日 8 时 15 分由河南省驻马店市一家快递公司揽收的,发货地址是 “驻马店市驿城区顺河街道某街道 16 号 4 栋”,与宣传的 “新疆原产地直发” 完全不符。他按照快递单上的发货人电话拨打过去,起初无人接听,后来直接提示 “该号码为空号”,商家彻底 “失联”。

无奈之下,罗老先生只能联系京东平台客服。他前后打了三次电话,接线人员每次都表示 “会帮忙协调商家”,直到 9 月 22 日,才有客服主动回电,却只问 “是否已经退货”,对 “虚假宣传”“发货地不符” 等问题避而不谈。“我已经上当受骗了,凭什么还要承担退货的运费?” 罗老先生拒绝退货,坚持要平台给出说法,“现在商家联系不上,京东作为平台,总不能不管吧?”

三、法律视角:商家涉嫌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两项核心权利

针对这起纠纷,法律界人士、头条号 “梅姐说法” 运营者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分析,明确指出涉事商家的行为已涉嫌虚假宣传。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 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除承担民事责任外,有关部门可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10 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 5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具体到本案,商家的虚假宣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 “份量不符”,视频中展示的核桃袋肉眼可见地饱满,工作人员提着的袋子看起来每袋至少有四五公斤,宣传语 “拍 1 袋发 8 袋” 给消费者造成 “量大实惠” 的错觉,实际却以 “100 克小袋” 充数,8 袋总重仅 1.6 斤,与宣传严重不符;二是 “产地虚假”,宣称 “新疆纸皮核桃,原产地直发”,实际从河南驻马店发货,隐瞒了商品的真实产地信息。

律师强调,这种行为已严重侵犯消费者的两项核心权利:一是知情权,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真实份量、产地、价格等信息,商家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剥夺了这一权利;二是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支付 79 元,期待获得与宣传相符的商品,而实际收到的商品价值远低于支付金额,破坏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从法律责任来看,商家不仅需要向罗老先生退还购物款,还需赔偿因虚假宣传造成的损失;若存在其他消费者被骗的情况,累计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数额,还可能面临行政部门的罚款,情节严重时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四、平台回应与老人的期待:希望 “管管骗人的广告”

9 月 23 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京东平台客服,接线人员详细记录了罗老先生的订单信息和诉求,表示 “会立即反馈给专门的处理团队,主动联系罗老先生协商解决方案”,但未明确给出具体处理时间和措施。

罗老先生表示,他并不在乎这 79 块钱,更在意的是 “不能让商家继续用虚假视频骗人”。他打开手机,找到那个名为 “老涛严选” 的视频号 —— 该账号在 2025 年 8 月 22 日之前名为 “泰耀严选”,如今仍能看到那条核桃促销视频,播放量已超过 10 万。“这么多人看到,肯定有不少人跟我一样被骗。” 罗老先生说,他希望京东平台能尽快下架涉事商家的商品,不再为这类虚假宣传提供渠道;也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明确责任,不要让消费者 “投诉无门”。

截至目前,罗老先生仍未收到京东平台的具体解决方案,他的手机里还存着那个核桃促销视频的截图,以及与客服的通话记录。“要是能早点知道网购有这么多套路,我肯定不会轻易下单。” 他叹了口气,把手机揣进兜里,“只希望以后少点这样的骗子,让我们这些老人也能安心用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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