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退役军人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 定期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残疾抚恤金: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残疾等级对应标准享受残疾抚恤金,按月发放。对领取残疾抚恤金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残疾军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增发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困难补助。定期抚恤金:经认定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可享受定期抚恤金,烈属每人每年 30,780 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每年 26,440 元,病故军人遗属 24,870 元,按月发放。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等,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分类别享受生活补助,按月发放。
  2. 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四十的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其家庭当年的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增发。
  3. 医疗保障残疾军人: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其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所在单位无力支付和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从抚恤优待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解决。其他优抚对象: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以外的享受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生活补助的抚恤优待对象,在城镇就业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抚恤优待对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帮助解决。
  4. 交通出行:在吉安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本人优待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在吉安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可免费乘坐县域内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含县城至乡镇公交及村公交)47。
  5. 旅游休闲:在吉安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本人优待证,可免门票参观游览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景区其他收费项目除外4。
  6. 就业创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享受国家和本省有关促进残疾人就业规定的优待。对有工作能力的失业残疾军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按照规定落实有关促进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优先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7. 住房保障: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享受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生活补助的抚恤优待对象,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农村居民中的抚恤优待对象,其农村住房经鉴定为危房的,可以按照本省有关规定申请房屋拆除重建或者维修加固补助。
  8. 荣誉激励:国家完善抚恤优待对象表彰、奖励办法,构建精神与物质并重的荣誉激励制度体系,建立抚恤优待对象荣誉激励机制,健全邀请参加重大庆典活动、开展典型宣传、悬挂光荣牌、制发优待证、送喜报、载入地方志、组织短期疗养等政策制度。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