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瓜]湖南永顺,已婚女医生与男同事于车内发生关系,事后并未报警。30多天后,两人再次发生关系,这次女医生报警称被强迫。但男同事拿出三段录音,称对方是自愿。一审男同事被判无罪,之后检察院提出抗诉重审。 罗某40岁他与其妻子都在永生当地的一家卫生院里工作,从20岁毕业之后开始一直待到现在,算的上卫生院里资历最老的人之一了。 而她的妻子也是卫生院的“老人”。在罗某来之前,就已经在卫生院里工作了几年了。两人既是夫妻,又是同事。后来卫生院来了个36岁的“新人”曹某。他对罗氏夫妻两人都非常敬重,工作也非常麻利。 夫妻两人都对她非常喜欢,但是罗某的“喜欢”却是另一种层面上的。罗某每天在家,在卫生院都和妻子见面早已有些厌烦,他想寻求一些新的“刺激”,而长相清秀的曹某便是他的目标。 曹某工作的六个多月时间里,罗某对她很是关照,也对她工作上的小失误予以包容,渐渐两人越发熟络起来。罗某也开始不断“试探”曹某,试图更进一步。 他开始频繁暗示,后来又约曹某上山逛公园溜达,但是曹某都“不为所动”。罗某再也按耐不住,在一次开车出去游玩的时候,对曹某上下其手,展露出了自己的“目的”。但是曹某明确拒绝,罗某没有来“硬的”。 但是他不甘心,第二天“故技重施”,但是这次得逞了,两人就在车还是那个发生了关系。但是下山之后,曹某就马上拉黑了罗某的所有联系方式。 但是罗某得手之后,越来越蹬鼻子上脸,之后35天的时间里,变着法子的像要将曹某约出来继续与其发生关系,曹某被骚扰的受不了,就和罗某见面,明确跟对方说明:“我们两个以后就是正常同事关系,把事情都忘了,以后谁也不要再提。” 但是罗某“色心未灭”,两人发生关系后的第三十七天的下午两点,他抓住曹某独自返回宿舍的空隙,闯进了宿舍之内,两人“云雨”了多次。 罗某在走之前,还拿出了4百元现金交给眼含泪水的曹某,但是被对方扔掉了。 见曹某扔掉了钱,罗某心有余悸,怕对方将事情捅出去,于是警告曹某:“你把这件事情说出去,对你我都没有好处,就当没有发生过,你知我知天知但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但是曹某还是将事情告知了院长,事情闹大了。全卫生院都知道了这件事情,两个人对簿公堂。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强迫的,罗某居然在过程中录了多段录音。 被告罗某一方,觉得每次发生关系都有对曹某进行“通知”,而且在过程当中,曹某也并没有激烈反抗,也没有大声呼救,甚至还有些配合,甚至门都是曹某自己打开的,并且拿出录音作证据。第一次审判,以罗某无罪告终。 但检察院提出抗诉,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收集证据。认为原告曹某一方,其实有在第一次发生过关系之后,就有和朋友透露过“被骚扰”的事情,并且拉黑了对方的联系方式,事后长达30多天连续拒绝对方,主观上是拒绝的。 至于给对方开门,没有大声呼救这些,一个是不知道曹某所来为何事,第二是不呼救是考虑到自己的名誉。 二审罗某被定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有网友认为女的不自重:知道他要强奸你,你还跟他上山,一般在车上很难强行,回家你还不报警? 也有网友觉得罗某是太过分:“第一次同意,不代表第二次就行,男的必须付出代价。” 那各位怎么看呢? #MCN微头条伙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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