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所谓的“稳定”,当一家企业必须被沦为“代价”时,任何企业都可能成为待宰的羔羊。

2021年1月,对地产前景看好的海南明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星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以8300万的价格,拍到了海南临高县一占地面积22241平米、地面附着物建筑为五栋在建楼房,总面积33771平米的“政府罚没”项目楼盘——开元盛景。

在明星公司法人朱智看来,只要后期运作管理得当,该项目的盈利预期还是可观的。

有了可观的“盈利预期”,明星公司在一年时间内筹措了一亿现金砸进该项目中。

但残酷的现实,狠狠给明星公司上了一课。

项目正在热火朝天的建设时,麻烦来了。

原楼盘项目的农民工、材料供应商,购房业主等等,一窝蜂的找上门来了,要求明星公司给钱,给房。

原项目是被政府罚没的,明星公司是通过参与政府招拍挂竞买取得的,政府罚没之前的债权债务包括工程款与明星公司有关系吗?真把明星公司当冤大头吗?

明星公司不愿意当这个冤大头,但有关方面,逼着明星公司当这个冤大头。

有县领导对明星公司负责人称:“你公司把前项目的债权债务处理好,项目可以继续干,处理不好,就别干了。”

见过坑人的,没见过这么坑人的!

见过耍流氓的,没见过如此耍流氓的!

好吧,如果前项目债权债务不是很大,明星公司也打算咬咬牙认了。

毕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毕竟地方企业发展多艰辛,面对强权很多时候不得不委曲求全。

有关方面掰着指头给明星公司算了一笔账: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工程款、买期房的业主.....

嗯,数目不算太庞大:2亿元。

天啦,项目累计投入了1.8亿,按现在市场行情如果运作得好,多少还有点点利润。如果再承担2亿的债务,想想就让人崩溃了。

这,已经不是将人当傻子,而是将人当弱智了。

但有关方面的理由也很充分:前期债务处理不好,会影响社会稳定。

言外之意就是:

为了社会稳定,明星公司必须成为代价,必须来当这个冤大头。

明星公司要发员工工资,股东们要养家,凭什么被沦为代价,凭什么要当冤大头?

凭法律?

还是凭不要脸?

种种干扰之下,项目于2022年被迫停工。

奈何项目停工了,麻烦却甩不掉。

原项目工程总包方,直接将明星公司诉上了法院,要求前项目方赔偿工程款6348万(工程款总价8736万元扣除已支付的1700余万及600万其他款项),明星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且楼盘项目成为优先偿债对象。

这个6348万的诉讼请求,在明星公司看来,相当欺负人。

有资料载明,该楼盘项目于2020年4月7日因非法占地非法建设被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没。罚没前,项目投资方海南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总承包方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施工人吴哲圃以2700万的价格结算了工程款,经陆续支付1700万工程款和600万其他款项后,至今尚欠352万;罚没后,为了后续的招拍挂程序,临高县财政局委托海南嘉德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该项目地面资产作出评估:价值3581万元。

一个以2700万结算至今只欠352万工程款,一个被资产评估机构估值为3581万元的项目,为什么工程总价一下子又变成了8736万尚欠6348万?这背后有着什么见不得的勾当?

这样的行为,不是虚假诉讼是什么?

耐人寻味的是,面对种种的不合情理,法院还偏偏就判决桂林地建胜诉。

真是一个敢诉,一个敢判啊。

现在的明星公司,面临着一个两难的局面:退,投资了1.8亿的项目,可能就没有了。进,承担前项目莫须有的2亿债务,会成为压垮企业的一座大山。

在时代的这粒灰尘之下,明星公司法人朱智终于被锤醒了:为了处理前遗留问题,为了不让前项目的苦主们不闹事影响稳定,明星公司必须用来牺牲成为“代价”。

“法,不能向不法止步”。这句话,成了明星公司向二审法院上诉的期待,也是明星公司对临高县法治环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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