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汉杰(1915.2—1972.11.10)曾用名荆其吉、金杰、荆祥麟、荆杰。辽宁省辽中县人。

生于农家,早年入本村私塾、沈阳第二中学、沈阳武城中学学习。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到北平,入难民子弟学校学习,参加反帝大同盟。1935年入北平中山中学读书,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1月任保定地委副书记。

1937年赴延安中央党校学习,任党支部委员。1938年7月起任冀南区党委民运部副部长、青委书记、妇委书记,冀南行署民政处长、党组书记,冀南总战委会副主任。1939年9月任鲁西北行政委员会副主任。1940年4月任鲁西行署秘书处主任、后任财委主任、鲁西区党委副部长。1942年赴中央党校学习,任党支部委员。

1945年秋任热河省政府秘书长,继任东北局公安部研究室主任、中共东北局驻朝鲜办事处副主任、东北电业局副局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事局副局长、国务院机关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中央人事部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1955年8月起任沈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部长兼沈阳市政协副主席。1958年6月任沈阳市委委员、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1964年后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病逝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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