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学校,为了招揽生源,吸引优秀的学生入读,会承诺一些奖励政策,比如考入清华、北大给多少奖励;考入985、211给多少奖励,但是在实践中,存在着学校承诺了奖励,却不兑现的情况。

在实践中有这样一个案例,湖北某所学校承诺了学生考入好大学给予奖励,本校学生成功考入“985”大学,学校却拒绝兑现奖励,学生于是将学校告上法庭,那么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

“考上985,奖励30万”,学生考入大学,学校拒绝兑现,法院判了

湖北十堰某高中为了吸引生源,招收优秀学生,2019年4月,在该学校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了学校的招生简章,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写明:“高考考入985、211、'双一流'高校的,学校给予5-30万奖励”。

小王是该学校的学生,2022年6月,小王参加当年的高考,高考成绩出来之后,小王报考了“985”大学,并且成功被“985”大学录取,小王满足了学校招生简章中的奖励条件。

小王于是拿着招生简章,要求学校兑现承诺,给与自己奖励,但是学校却拒绝支付奖励。无奈,小王只好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十堰市茅箭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学校兑现奖励。

那么,十堰市茅箭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学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小王被该中学录取,双方合同成立。小王被“985”大学录取,符合招生简章约定的奖励对象,学校应该兑现承诺,对小王兑现奖励。

关于奖励金额,法院认为:招生简章中的奖励承诺,是对学生的赠予,学生考上大学除了自身努力,还与学校老师的培养有关,综合全案,判决学校支付小王5万元的奖励。

“考上985,奖励30万”,学生考入大学,学校拒绝兑现,法院判了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明确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有句话叫“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社会生活中,我们除了要遵守法律,还要讲究道德。

在我们小的时候,就被学校教育要讲究诚实信用,要说话算数。在小学的语文课本上,我们还学过《狼来了》的故事,这个寓言故事就是教育我们从小就要讲诚信,不能欺骗别人。否则,一次次失信,就再也无法获取到别人的信任。

学校为了招揽学生,制定奖励政策无可非议,但是学校本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在学生成功升入“985”大学,满足兑现奖励的条件,却拒绝兑现承诺,不仅从法律上说不过去,从人之常情上来说确实有点“不讲武德”。

那么,法院的判决也是兼顾了法理和情理,指明了学校拒绝兑现奖励不符合《民法典》的合同编的规定,违反了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同约定,学校依法应当按照招生简章的承诺来兑现对考入“985”大学学生的奖励。

同时考虑学生的个人努力与学校的付出,考虑了学生的努力,也没有因为学校的不诚信行为,而完全否定学校对学生的付出。综合全案,酌情确定奖励金额为5万元,法院判决维护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了法理与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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